“入住时,前台服务员并没告知过12时多收半天房费。中午时,也没电话通知我,等我退房说要加半天房费。”方先生住了酒店几天,中午14时08分退房时,被告知超过规定时间,要求多收取半天房费200多元。方先生与酒店协商不下拨打12315投诉。消保委人员迅速来现场并调解,双方达成一致,方先生拿回多付房钱。
“其实,中午12时不退房加收房费是2002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第十条规定。不过,早在2009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中就被删除,改为"饭店应在前厅显著位置明示客房价格和住宿时间结算方法,或确认将上述信息用适当方式告知客人。"但现实中,还是有不少消费者和经营者并不了解。”消保委工作人员表示,如酒店旅馆依然执行中午12时退房,逾时加费制度并不是不可以,但必须明确告知,让消费者有知情权和选择权。而消费者涉及费用相关细节问题,可在入住时向酒店方了解清楚,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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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次入住拉,感觉比上次还要棒棒哒,前台妹妹一如既往的热情,服务好,床褥柔软舒适,让人有一种轻松的感觉,看来这次的选择太对了,下次也要介绍朋友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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酒店的房间干净舒适,周边环境挺好的靠山,服务态度不错,性价极高,下次还会入住,不错的选择,值得期待和推荐,赞?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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酒店的服务员个个都彬彬有礼,房间比较温馨,早餐也很丰富,下次还会入住,房间内要用的东西比较齐全,房间位置较好,打开窗户可以看到西樵山,真的很放松!